剛看到一篇報導,我覺得本就該如此,
明明是司機停的不夠靠邊,乘客下車又不注意後方來車,
害得我來不及煞車撞上計程車,為什麼要叫我賠,
而且我是從計程車左方過去,不是右方耶,
居然還是撞上了,白目的乘客居然由左方下車!!
雖然是很久前的往事了,現在想起來還是很吐血,
明明不是我的錯,卻白白虧了500元賠計程車司機。
開車門騎士傷 司機乘客都罰
更新日期:
2008/01/07 13:59
計程車在路邊讓乘客上下車,一不小心就會釀禍,台北就出現了一個案例,騎士撞上車門受傷,檢察官除了起訴乘客外,也因為駕駛未依規定臨時停車,被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訴。
計程車只要靠邊一點,就可以避免發生這樣的是,交通條例也有規定,只是遵守的人,少之又少。
距離路邊60公分,大約就只有一步的寬度,剛好夠乘客開門下車,計程車駕駛說,如果真的遇上了不長眼的乘客,意外發生了只能自認倒楣。
就如同駕駛所說,要停車時盡量靠路邊,最好是讓機車無法過,就能避免意外一再發生。